2016年小麦托市收购启动每市斤1.18元与上年持平
5月31日获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湖北省于今日正式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托市收购执行期限自6月1日至9月30日,以2016年生产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每市斤1.18元,与上年持平。
今年,国家明确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方便农民交售小麦,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与湖北省粮食局、农发行湖北省分行共同研究确定首批收储库点138个,分布在全省45个县市。启动条件全部具备后,再按上述价格和国家质量标准,收购农民交售的2016年产小麦,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