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称鉴于公司唯一外资发起人股东香港嘉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已经全部转让完毕,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目前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公司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故须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鉴于上述原因,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烧碱、氯化聚乙烯、液氯、水合肼、ADC发泡剂、次氯酸钠溶液、氢气、废硫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等化工产品及其延伸加工产品;技术开发、服务及转让;生产经营热力、灰渣制品等。”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烧碱、氯化聚乙烯、液氯、水合肼、ADC发泡剂、次氯酸钠溶液、氢气、废硫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等化工产品及其延伸加工产品;技术开发、服务及转让;生产经营热力、灰渣制品等;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