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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禁塑令”正常推进
2015-02-10

  2014年2月13日,吉林省政府发布了“禁塑令”,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推广使用聚乳酸生物基产品。现在,“禁塑令”已经实施一个多月了。基层单位有何动作?商家有何反应?生产企业情况如何?




  建设银行吉林分行、华润万家超市、沃尔玛超市、远方超市、中东七彩城、华正冷鲜肉、阿满食品、老昌食品、圣手食品等金融、商贸企业都开始使用生物可降解塑料袋。




  最近,记者从全省禁塑产需衔接会议上了解到,吉林省禁塑工作起步比较顺利,形成了好的势头,生产企业、商业用户都在积极行动,消费者总体接受,社会舆情总体平稳。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继续抓好落实,平稳有序地推进全省禁塑工作。




  “禁塑令”是动员令,动员全省人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向“白色污染”宣战伴随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生活正向便利化、卫生化发展。为了顺应这种需求,一次性泡沫塑料饭盒、塑料袋、水杯等开始频繁地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些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的包装材料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另一方面,这些包装材料在使用后往往被人随手丢弃,造成“白色污染”;形成环境危害,成为极大的环境问题。我国是世界上10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所以“白色污染”日益严重。“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资源,防治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造成的污染,2014年2月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禁塑令”强调,对违反本规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在商品销售、商业服务活动中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的,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国家工作人员在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省发布“禁塑令”开创全国之先河,治理“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我省实施“禁塑令”,在全国起到了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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