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湛江检验检疫局检验人员对一批来自坦桑尼亚的44.235吨、货值7500美元的钛铁矿进行放射性检测,现场检测结果显示集装箱外最高γ辐射剂量率水平值为920nGy/h,超出《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GB20664-2006)的筛选水平。根据有关规定,随后检验监管人员抽取样品进行核素分析,结果表明,其中的232Th活度浓度为(1.94±0.19)X103Bq/kg,超过上述标准的限量要求。由于收货人未能提供广东省环保厅出具的同意使用该批货物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文件,该局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其实施退运处理。
去年以来,湛江检验检疫局结合辖区进口产品的特性,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模式,突出安全、环保等项目监管,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合作,有效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据统计,去年经湛江检验检疫局检测的进口伴生放射性矿产品共63批,就发现13批进口钛矿砂和锆英砂γ射线剂量当量率高于本底值的10倍以上。
据了解,放射性危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隐形杀手”,其中放射性核素具有致癌、白血病、白内障、缩短寿命乃至遗传效应等危害。钛铁矿为伴生放射性矿,伴生放射性矿产品中通常含有较高水平的天然放射性核素,而且在加工利用过程中,其中的天然放射性物质也将被迁移、扩散或浓集,其辐射水平可能比加工前的矿产品更高。因此,这类矿产品及其加工之后的尾矿等废弃物存在对环境造成放射性污染的较高风险。我国制定了强制性标准对相关矿产品的开发利用和流通实施管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