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北省廊坊市制定《廊坊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八项措施》,确定了八项强化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着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为“十四五”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基础。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坚持“控增量、减存量、提效率”原则,采取综合减煤措施,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等)量替代政策。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
持续保障农村清洁化取暖和散煤管控。巩固清洁取暖替代成果,开展清洁取暖替代质量安全“回头看”行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采暖期居民“煤改气”天然气价格政策,实行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严格散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加强电厂、水泥企业等炉前煤质监测和管控,安装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驻厂员制度,严禁使用劣质燃料。
优化运输结构,强化柴油货车治理。大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6月底前全面完成收尾工作,鼓励淘汰国Ⅳ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新增和更新为新能源机械。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扎实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实现超标车辆排放检验、维护修理的闭环管理。定期动态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实施进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车优惠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激励政策,推进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持续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加大对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扫和洒水保洁频次,加大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监控和打击力度,强化公路路段清扫保养,实行“以克论净”监管制度。
加强建筑施工和城乡裸露地面扬尘管控。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健全扬尘绿色管控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强化督查执法,加大城市公共区域绿地建设,加强大型车停车场、商贸物流园区等裸露地面硬化、绿化,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控。以城市和县城为单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全覆盖,科学建成建筑垃圾堆卸地。
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加强VOCs和NOx协同控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涉VOCs企业精细化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全面清理取缔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并严防反弹。强化餐饮油烟等生活源VOCs治理。
常态化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秸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自觉禁烧意识。严格落实全市域、全时段、常态化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要求。